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已启动,即日起至6月1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回信,向青年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勉励青年人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人生。习近平勉励西部支教青年:有志者奋斗无悔。习近平强调,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是当代中国青年的正确方向。好儿女志在四方,有志者奋斗无悔。希望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以你们为榜样,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2014年西部计划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国家还将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派遣、统一管理的方式,选派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附录:兵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解读
团 委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5月7日
附录:兵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解读
问题1: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年限和服务项目内容?
2014年,全国项目办继续向兵团派遣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到兵团基层党政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2014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7个专项,分别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
问题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流程?
2014年4月16日至6月3日,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
落选的报名毕业生择优纳入后备人选库。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可开展补招工作。
问题3:志愿者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志愿者按规定时间(预计2014年7月25日左右),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体检报告单到兵团项目办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全新的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
问题4:关于志愿服务岗位录取及调整问题
每年兵团所需志愿者人数大约在4000人左右,但由于招募规模的限制,每年可招募志愿者仅为1000人左右。志愿者在录取后,如果岗位与专业不符,可在培训期间提出申请,兵团项目办将根据志愿者专业及服务意向进行岗位调整,尽量满足志愿者需求。同时采取试行“先试岗后定岗”制度,志愿者可先试岗,三个月后定岗,不满意岗位可以申请调整。
问题5:志愿服务期间的日常生活保障
志愿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每月合计生活补助从1610元(二类地区)到2890元(六类地区)不等。此外,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交通补贴,每年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各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全新的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住房标准2-3人/间。
问题6:志愿服务期间保险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相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由全国项目办承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问题7:志愿服务期间请假规定
根据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此外还享有每年44天的假期,可用于事假,探亲假,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等。1年内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0天,总天数不超过44天。在学校服务的志愿者,可按学校放假时间享受寒暑假待遇。
问题8:志愿者在兵团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志愿服务期间
志愿者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1-3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落实工作单位的志愿者,学校再发放报到证;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前志愿者提出申请,由兵团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保管档案两年。
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年期志愿者,可被推荐到兵团机关部门锻炼学习一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在服务地参加教师资格和职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志愿服务期满后
1.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名参加兵团大学生“连官”计划,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报考兵团“特岗教师”,参加考试后符合条件的,经兵团教育局审查,可优先录用。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兵团范围内就业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就业后,可参照兵团职工同等待遇,部分地区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
3.在师级以下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问题9:志愿者考核和管理
实施志愿者考核制度。每年6月和12月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终期考核评价及延期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其导师、服务单位、团场项目办、师项目办和兵团项目办需及时为其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填写完整的鉴定表将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
问题10:志愿者如何申请回原籍?
新疆籍志愿者可申请回原籍服务,在网站报名后,需跟兵团项目办联系将有关信息提供至兵团项目办,兵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联系电话:0991-2890582
问题11:是否可以提前结束服务期?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果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研究生等,可以申请提前结束服务期。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发放志愿服务证,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问题12:想来兵团志愿服务,但所在高校没有名额,怎么办?
每年7月底,志愿者到兵团报到参加志愿服务,但总有部分志愿者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来兵团报到,造成了名额的浪费。团中央对此有特殊政策,每年8月初,可以根据空缺的岗位,进行补录,具体事宜请于八月初联系兵团项目办。
联系人:田华
联系电话:0991-289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