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决定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转发,结合我院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2、2013级学生参加。
二、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四项参赛项目,由团委、学生会组织承办,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选拔,择优上报。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及大学生艺术团按照如下要求选送艺术表演类节目: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六项参赛项目,由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承办,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选拔,择优上报。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四、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学院此次选拔活动分为两个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4月至5月,为各系开展评选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发现艺术特长类人才,精心指导,打造精品。
第二阶段:2014年6月,为学院集中选拔阶段。学院于
六、其他要求
1.《艺术表演类参赛节目汇总表》于
2.《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汇总表》
3.其他详细参赛细则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文件执行。
附件:1.艺术表演类参赛节目汇总表;
2.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