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2浏览次数:64

各团总支:  

2013118习近平总书记2013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根据团省委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团委关于组织全院学生参加此次竞赛的组织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

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时间安排

201445月,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学院于510前完成作品上报工作,请各系将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于510前报送教务处,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公益创业赛作品报送团委。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全国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 2014“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机构名单

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42014“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团 委

                                  20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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