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美育工作水平,促进和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快高校摄影艺术人才培养,多出精品力作。用镜头走进精彩视界,用影像展示绚丽甘肃,为甘肃建设“一带一路”文化大省服务,省教育厅决定联合省文联举办第二届大学生摄影展,本次摄影展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现将我院关于组织师生参加此次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及老师,奖项单设。
二、赛程安排
1.征稿日期: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25日;
2.评选日期:2016年3月中旬组织校内评审并报省级大赛组委会终评;
3.展览颁奖地点和日期:2016年5月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展览和颁奖。
三、奖项设置
1.等级奖
学生组:金奖2名,每名4000元
银奖5名,每名2000元
铜奖7名,每名1000元
教师组:金奖1名,每名4000元
银奖2名,每名2000元
铜奖3名,每名1000元
2.优秀组织奖:6个,颁发奖牌;
3.优秀奖(提名奖):80幅,颁发证书(学生50幅,教师30幅);
4.入选作品:120幅(学生85幅,教师35幅),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大展每所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提交作品80幅,每所高职高专院校提交作品60幅(含教师作品)。初选作品由作者所在大学组织进行。终评由省摄协组织知名摄影家、教授和学者进行。
2.本次大展不收取报名费,不退稿。
3.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
4.胶片、数码均可,来稿只收10寸纸质照片。矩形作品为边长25.4cmX20.3cm,作品不装裱。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及学校名称粘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不收组照。
5.投稿者的作品应拥有独立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6.获奖作品实行公示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7.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拥有在展览范围内的宣传制作权。
请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将征集的作品按照此通知要求统一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至团委办公室。
团 委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