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陇桥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303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陇桥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陇桥院发〔2015〕215 号)、《陇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陇桥院发〔2016〕26号),学院决定组织开展 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我院计划从2016年起,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60项左右,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将从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

二、申报项目数量

根据《陇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系部申报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学生兴趣浓厚、专业对口的系部可适当增加。

三、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等实践活动。 

四、项目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贴近现实、贴近生活,特别是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生态领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体现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现实价值。

(二)选题应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适合我院学生开展,难度适中,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按期顺利完成,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最佳效益。

(三)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科学研究、社会调研或创业实践为主要方式,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链条,有利于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或创业成果。

五、选题来源

(一)学生自主设计的研究项目或创业方案。

(二)教师在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三)专业性研究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四)各类实验、实训、实践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项目。

(五)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而开展的社会调查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六)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七)为参加国家、省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八)其他有价值的应用研究与实践项目。

六、申报要求  

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或企业提出,学生选择。

(一)各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我院学生个人或团队(不超过 5 人)可自由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校、跨学科、跨专业、跨系、跨年级联合组队申报;申请者要求学有余力,对应用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要求: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社会热点、难点或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在校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团队(不超过 5人)可自由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校、跨学科、跨专业、跨系、跨年级联合组队申报;申请者要求学有余力,对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且善于独立思考,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科研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的我院大一、大二和大三年级本科生自行组建创业实践团队(不超过5人)后自由申报。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视具体情况由导师申请更换负责人。

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二)每类项目每生只能参加一个,不允许交叉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陇桥学院在校学生,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三)每位教师每届每人指导项目限1项,指导能力强且有显示度的教师经批准可指导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不超过 2 年。

(五)项目应按期完成,一般不推迟结项。各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七、申报程序

 (一)各系部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陇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陇桥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在申请时需一并提交创业计划书。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学生所在系(部),系(部)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请各系部将项目《陇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于3 月25日前报送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办公室。

(三)2016年4月上旬审核立项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批准后的项目将在全院公布。

八、项目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经费支持500~2000元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支持1000~10000元

项目立项后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结项检查通过后拨付余额30%。项目经费及使用参见《陇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九、项目管理

(一)请各系部、有关部门加强过程管理,督促项目组学生按项目要求开展研究,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请各项目指导老师切实履行指导职责。

(二)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将按计划定期开展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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