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数学建模教育是锻炼大学生分析、解决复杂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对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团队意识、合作精神、顽强意志和综合素质具有显著作用和效果。为提高我院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成绩,增强竞争力,现将2018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学院二、三年级数学成绩优异、对数学建模感兴趣的在校生均可组队报名参加;
2.我院经济学、管理学及工学专业的全职专任老师均可报名参加,待培训结束、遴选后,担任团队指导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学生通过食堂前的报名处或大创中心数学建模工作室(科研楼108室)咨询报名。
三、竞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海燕。
四、赛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31日至4月4日)
各系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积极组队参赛。
(二)集中培训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6月15日)
1.学生培训从第7周开始,至15周共30课时;
2.指导教师培训与学生培训时间一致,涉及培训时有课教师,需提前与大学数学部汉巍主任联系;
3.学院对参赛队系统培训后,选拔20队以上参加2018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三)比赛阶段:(2018年9月初)
1.比赛时间为三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到岗指导学生参加比赛。
五、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根据《陇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陇桥院发〔2016〕201号,以下简称《标准》)执行。另外,参加培训期间出席全勤的学生按照标准中规定的第5017项获得1学分(获奖队伍的学分不叠加计算,只按获得的最高分予以认定)。
六、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1.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的团队指导教师,视同完成专业实践任务;
2.获得省级二等奖的团队指导教师,视同完成专业实践任务15天;
3.凡参与指导的教师,视同完成专业实践任务5天(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取最高天数,不累加)。
附件:1.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队报名表
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