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学院师德教育的原则,我系教师坚决履行“爱国守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恪尽责守”,“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淡薄名利”,“严谨笃学,终身学习”等五个方面的职责,同时,我系还进一步明确以下十种师德“一票否决”的行为:
一、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律法规等错误言论,对学生确立正确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四、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五、无故旷教或无故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影响恶劣的;
六、教学工作敷衍塞责,违反教学纪律,屡教不改,造成严重教学事故、实验事故和社会实践事故的;
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的;
八、对学生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侮辱、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九、以教谋私,以考试分数等谋财、谋物、谋色,影响恶劣的;
十、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