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开展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2016年10月8日系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财政金融系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我系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一、成立财政金融系综合测评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龙
副组长:史安玲 李互武
成 员:陈建平 张德红 常红娟 刘少东 刘子泰
李 璇
二、具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综合测评和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核标准,择优选取、优中选优。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定过程中发扬民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坚持实事求是和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
5.其他未尽事宜由财政金融系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财政金融系(印章)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