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1浏览次数:1486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700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

一、政策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免费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免费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6.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 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
8.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9.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
10、为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天津理工大学特设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同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             网上报名及审核(由申报学生操作)
1. 网上报名。4月15日至4月29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 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 4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本校项目办地点:校团委(综合楼四楼团委办公室  电话:23679499、23363608)
  4. 审核。本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共青团天津理工大学委员会
分类: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学院2009年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的具体安排,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于4月15日正式启动。今年,我省计划招募26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将分别派往云南、陕西、四川等地开展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岗位涉及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经过研究决定,我院西部计划报名招募工作于4月16日全面展开。现将《巢湖学院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在毕业生中做好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
 
巢湖学院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引导大学生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是促进西部贫困地区的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完善2009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09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7年2年期和2008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三、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四、2009年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将通过校园网、咨询台、校内横幅、海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本项计划,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招募工作
我院项目办将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且自愿到西部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毕业生选拔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审核。各系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4)交表。报名表由在系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5月11日前交至院项目办(院团委)。
2. 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具有志愿精神;学业成绩排名在本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选拔工作
5月11日起,院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我院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协调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将书面备案。并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
6月5日前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对参加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的同学可将体检结果表复印交团委办公室)。体检不合格的,将在本校及时调换。
(4)公示
6月中旬,院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学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6)审定确认
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有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7月26日、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将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青年卡(农行)卡号。
(四)就业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市场的作用,依托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要整合团内资源,组织青联、青企协等会员单位或个人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就业岗位信息,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服务基地创建工作。本着合作共建的原则,与积极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吸纳志愿者就业的用人单位共同探索建立就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对服务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名单,由全国项目办审核统计,于每年2月底前报教育部公布,以便招生单位及时了解志愿者情况,使相关考生享受考研加分政策。
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七、政策保障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开展服务活动期间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11.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八、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我院将根据上级要求按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200元。
2.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九、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重要体现,希望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要加强该项目机构和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
3.按需选拔。要面向全校公开招募,根据西部贫困地区的需求,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对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的毕业生要优先选拔。
4.搞好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
5.严格管理。加强对志愿者培训和日常管理,关心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和安全,确保这项计划规范、有序地实施。
咨询电话:2361413  
地    址:院团委办公室(大礼堂三楼)

          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大礼堂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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