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甘肃省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的精神,中央和省上划拨我院“励志奖学金”专项经费共计66万元。以每生每年5000元为标准,共奖励我院132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中央和省上共划拨我院“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30.6万元,以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为标准,资助我院学生1653名。根据我院的生源结构以及整体的家庭情况,又分为三个等级,即2500元、2000元、1500元,并重点向5.12地震重灾区的学生倾斜,使灾区的学生能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是用于补助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专项资金。2008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学期分别下达了了两次,共计52.896万元。按照每生每月32元的标准,补助十个月。共补助我院3306人次。
“特别资助金”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事实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地震受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对51个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和进行补助的专项资金。分别分2008年秋季学期和2009年春季学期划拨发放,共计下拨我院141.52万元。共补助我院323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