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5浏览次数:1217

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落实“两基”国检整改任务,稳步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维护稳定,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细化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解,靠实各部门职责,协调、督促各牵头职责单位出台配套政策。研究制订教育规划纲要指标考核体系。完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语言文字等专题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大力实施。加快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办学标准,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教育发展工程。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抓好民族地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两基”国检后各项整改任务,巩固提高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审慎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抓紧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加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分析与反馈,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3.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组织召开全省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起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400所幼儿园。实施幼儿教师培训工程,集中培训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组织开展省一类幼儿园创建评估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成立甘肃省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学前教育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4.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施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备案及学籍审批注册制度,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成《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修订,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与复评。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5.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特色和教学质量。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好一批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加快省级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制订重点专业评估标准,分批开展重点专业评估认定。实施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基础能力建设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等项目。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推进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好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6.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招生计划和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稳步扩大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并帮助高校在兰州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打造专业品牌,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加强对高校教育质量的指导,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和一系列卓越人才计划,启动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探索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改革。加强高校教师、教材、实验室和图书馆等教学基本建设。开展独立学院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评审。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遴选建设“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

7.推动科学研究与信息化建设。组织全省高校围绕甘肃省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引导校企、校地合作。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做好在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期验收工作。落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优质数字教育建设与共享行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计划。继续做好全省14个市州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工作,完善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8.推动民族教育快速发展。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省(区)际对等招生工作、省内高校预科生招生工作以及民族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大对口帮扶支持力度。

9.大力支持特殊教育。督促落实特殊教育发展年度目标责任和特教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的规定。进一步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加强特教学校和教师专业培训。

10.加快发展扫盲与继续教育。巩固提高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做好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工作。督促各地完成扫盲任务。加大扫盲示范县创建力度。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进高校和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和资源开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1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督查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继续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筹备举办甘肃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开展全省中小学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和“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学校禁毒、人口与计划生育、预防艾滋病与地方病等健康教育工作,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全省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检查和全国、全省艺术展演评比活动,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召开全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督查全省中小学校军训工作。

12.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大力宣传落实《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研究起草《甘肃省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全面完成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进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等推普系列活动。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建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基地,制定语言文字科研管理办法。加强测试工作管理,拓展测试新领域,提高中职学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增强教育事业发展活力

13.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及时跟踪了解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建立重大教育政策突破机制和程序,加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步伐,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建立教改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组织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6项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力度,组织深度宣传报道,扩大教育体制改革影响范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4.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扩大教育资源。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鼓励行业、企业多种形式参与高校办学活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独立学院办学规范化,提高办学水平。加强民办教育法制建设,依法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15.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中等教育教育布局结构,推动并引导各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使全省职业学校总数控制在210所以内。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审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继续探索建立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完善以省管为主的体制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和艰苦行业学科建设,积极培育促进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学科。支持中央在甘高校办学,大力推进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16.推进学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开展跟进调研、督查和分析指导,全力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立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争取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及实习安全制度。深化高校学分制改革,推行学分互认以及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推广师范生顶岗实习。稳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组织并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培养。

17.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考改革。制定《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好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新课改高考方案,确保2013年新课改第一批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开展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完善“知识加技能”考核办法,继续深化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建设,提高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清理规范高考加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深化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和联合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8.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落实中央和我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督促地方政府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争取教育外资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中央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资助学。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积极化解省属高校债务。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的监管,保证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健全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各类教育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经费投入决策与绩效评价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9.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分类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做好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探索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启动高校派驻财务总监制度研究工作,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教师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推进党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0.推进教育对外交流。加强教育多边交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努力扩大公派留学和来甘留学规模。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有效途径,加强与港澳联系,探索与台湾地区高校合作方式,促进教育、人文交流。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甘肃基地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实习基地建设,争取再建立1所孔子学院。支持鼓励学校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在增加外籍专家数量、深化科研合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21.加快发展面向农村教育事业。以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教育民生工程。推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扶贫规划纲要,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涉农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鼓励支持高校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推动组织城市教师、志愿者到农村服务,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22.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推动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与寄宿条件,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切实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查处各类教育不规范收费行为和违规办班行为。完成灾区教育重建工作。

23.健全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争取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和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进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各类助学金发放工作,促进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提高学生创业就业能力。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做好毕业生离校和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四、提高教育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任务落实

25.着力提高教师质量。贯彻落实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加强教师教育。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第四批特岗教师安置工作。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精心实施“国培计划”,设计省级培训项目,开展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气。实施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校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

26.全面开展教育督导。建立市州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督政工作方案和评价技术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职责。开展义务教育信息统计监测工作,建立中小学生电子档案,实现今年秋季入学新生全部录入。继续实施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对中小学校全覆盖督导评估。开展高职高专院校督导评估。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评估。提高监测工作技术水平。

27.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开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完善地方教育立法,调研起草《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发布机制。做好教育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教育行政案件。

28.强化教育内部审计。建立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内审制度,开展厅直单位内控制度调查。加强行业指导,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加大对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和有关教育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加强党的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9.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扩大党的建设在基层学校的覆盖面,提高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选聘培训高校特邀党建组织员。加强高校发展青年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30.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德育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推进校外教育场所建设与管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推进“青蓝工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高校思政课教师“走基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继续开展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大学生社会实践。

31.加强教育系统党风行风建设。落实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贯彻落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推进“阳光治校”,加强对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学校教学科研行为。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32.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学生伤亡事故。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强化各级各类学校食品价格管理与卫生监督,严格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程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抵制防范邪教渗透,坚决禁止校园内任何形式的传教行为。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工作。

33.加强教育宣传。大力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教育信息平台和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加强与中央、省级媒体沟通协调,扩大教育宣传覆盖面。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大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回应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教育宣传媒体指导与管理,提高教育宣传工作水平。

3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机关干部效率意识,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大机关干部交流任职和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加快推进机关大院危旧房改造与建设,大力改善机关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认真办理各类建议提案,加强保密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和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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