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及“中汇亿达奖学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1年“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及“中汇亿达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兰工商校发﹝2021﹞137号)文件精神,经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的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推荐会计学院汪佳乐等8名同学参加华夏银行项目及中汇亿达项目奖助学金的评选。现将拟推荐受奖励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公示地点:各教学楼和实验楼LED显示屏
监督电话:5271825 5271683 5271702
监督邮箱:269177428﹫qq.com
学生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