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部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学校招投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市场询价、合同签订、验收入库、货款支付等采购工作。
五、负责各类资产的登记、统计、评估等工作。
六、负责各类资产的转让、折旧、报废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二级资产管理机构和使用部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和个人资产登记,做好账目管理工作,维护和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九、负责学校房屋的租赁管理工作。
十、负责各类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的存档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
处 长:卢卫东 0931-5271615
办公地点:
科研楼 108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