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
二、组织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与执委会共同领导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三、对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意识。
四、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合法权益,接受和反映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文体组织和文体活动场所、器材进行管理;指导教职工社团、协会工作。
七、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依法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
干 事:王 凯 0931-5271764
办公地点:
帷运楼203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