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督促学生合理利用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营造优良学风一直是我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心。
第二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学风建设年和人才质量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学生早晚自习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强化学风建设,结合我系学生实际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土木工程系在校学生。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严格按照《陇桥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的要求,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之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集体活动。
第五条 对适用年级学生按照《土木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土木工程系学生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对于旷课、迟到或早退的学生登记并做及时的处理。
第六条 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早自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7:45-8:25
(二)早自习安排:
7:45班级考勤;
7:45-8:10自学英语单词、英语课文及课后习题;
8:10-8:25各班组织考查英语单词、读英语课文;
(三)教室安排:各班第1-2节课上课教室。
二、晚自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晚自习时间:周一至周四每天19:55-21:30
(二)晚自习安排:
19:55班级考勤;
20:00-21:30自由安排学习内容(强化英语和计算机的学习);
(三)教室安排:各班教室。
第七条 纪律要求
(一)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旷到,有违反者参照《土木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土木工程系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二)早晚自习期间严禁离开教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教室者,须经辅导员批准方可,否则离开1分钟以内按照迟到统计,1分钟以上按照旷自习统计。
(三)考勤前各班班长、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全班同学将个人手机调整至静音后,按照学号顺序统一放置在教室讲桌前的手机存放袋内,形成无手机干扰情况下高质量完成早晚自习学习任务的良好局面。若不按规定放置手机的学生,按照不服从管理处理。
(四)早晚自习考勤结果将作为班级和个人学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自习者,请事先向班主任老师请假;特殊情况需补假者要严格履行补假手续。
(六)早晚自习期间,除系上统一安排或辅导员安排的工作外,严禁开展一切团学工作和班级事务性工作。
第八条 检查评比办法
(一)各班班长每天要督促学生按时参加早晚自习,对每位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副班长认真填写《学院课堂及早、晚自习考勤情况登记簿》,次日上午大课间期间交班主任签字确认。
(二)学生会每天对各班早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于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检查情况统计上报2—311办公室,并在信息公开栏内进行通报。
(三)系里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班进行考核、评比,每学年末对符合要求、表现突出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党总支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