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班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学生的互助精神,有效帮助学业落后、遵纪困难的学生实现较大改变,全身心投入到学业中来,回归到大学生活中来,高质量完成大学学业,特制定本帮扶制度。
一、帮扶人的界定
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国家励志及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以党员为主)、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相关教师对专业基础薄弱学生重点关注并开展学业指导。
二、学业帮扶制度程序化要求
(一)辅导员组织帮扶人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帮扶活动学生个人表现前后对比表》灰色部分并装订成册;
(二)落实帮扶工作。确定帮扶人名单,并在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每学期第16周进行帮扶工作落实效果检查,作为阶段性推进;
(四)新学期开学补考成绩经教务系统公示后完成《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帮扶活动学生个人表现前后对比表》的填写;
(五)学院召开帮扶工作汇报会,对帮扶结果进行验收;
(六)学院发布《XX学年XX学期学业帮扶情况工作总结》。
三、关于帮扶人名单的调整
帮扶学生名单在每学期新一轮学业预警结束后,经辅导员老师综合评估,可对帮扶名单进行适当调整,如效果不佳或者帮扶难度大,可安排多人帮扶,同时为巩固帮扶效果,原则上帮扶时限一学年起。
辅导员老师负责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安排表(XX学年XX学期)》
四、帮扶工作奖惩规定
(一)对帮扶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学,由学院颁发“学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在评优选干和入党过程中予以重点考虑;
(二)对安排但不落实或者落实效果差的帮扶人进行职务调整和党内团内诫勉谈话。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所有。
附件:
1.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帮扶活动学生个人表现前后对比表(XX学年XX学期)》
2.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安排表(XX学年XX学期)》
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